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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条件有三项,具体如下:(一)符合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具备所承担工作所需的学识、技术和能力,在杭州市区工作或创业的非杭州市主城区、萧山区、余杭区、富阳区户籍的人员(在杭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引进人才申领《人才居住证》由省人力社保厅办理)。
2、(二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2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并属于当年度《杭州市紧缺人才目录》中专业;3、持有技师以上(含技师)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符合我市当年紧缺职业(工种)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;4、个人在杭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经营者;5、持有《外国专家证》;6、持有《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》。
3、(三)用人单位需在《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4、扩展资料:办理地址: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(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中河中路240号)一楼6-9号窗口办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上午8:30-11:50 下午13:30-17:00参考资料:浙江政务服务网-杭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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